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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23 14:3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设区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现将《201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一二三四五六”全省价格工作的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全省价格工作会议部署,以实现“准快精深”为工作总目标,以建设价格监控平台为抓手,进一步拓展价格监测职能,着力提升价格监测预警能力,打造价格监测品牌,增强价格监测话语权,服务我省“六个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建设监控平台

(一)加快监控平台建设。会同省局办公室,联合各市、县,在准确把握需求和现状的基础上,抓紧建设由价格监测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移动应急平台、数据中心、预警控制中心构成的“江苏省价格监控平台”,力争实现省、市、县三级价格监测互联互通、统一共享、发布引导等要求,全面提升资源共享、智能应用水平,有效提高各类价格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实时性,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引导市场价格,维护全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

(二)建立微信公众号。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特点,创新发布载体,建立江苏价格监测微信公众号。明确公众号定位,科学设置栏目,采取语音、图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发布以民生价格为重点的价格信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整合全省资源,建立微信联络员队伍,省市协同配合,打造服务民生品牌。每季评估公众号运行状况,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价格监测监控

(三)狠抓监测数据质量。强化监测数据审核,加强横向、纵向比对,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可比性。继续执行价格监测质量月度考核、季度通报制度,开展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定期反馈疑问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管理中的问题。调整更新监测品种,优化监测点布局,从源头上保障监测质量。

(四)第一时间预警预报。以全覆盖为长期目标,不断拓展价格监测领域,及时掌控市场价格水平。进一步运行完善生猪价格预警系统,探索主副食品价格预警模型。密切跟踪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国内外重要工业品、农产品价格变化,第一时间发现并报告价格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健全应急监测机制,进一步做好重要节假日期间和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后的价格应急监测工作,移动预警值班电话保持畅通。

(五)深化形势分析研判。着眼宏观经济发展大局,从分析价格信号中,发现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适应新常态下价格运行的新特点、新变化,健全价格总水平和重点商品价格分析框架,强化价格形势分析会商,提前研判价格运行趋势。快速分析热点商品价格动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价格月度分析、季度研判制度,提高分析质量。

(六)着力构建价格指数体系。试运行江苏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指数,为保持“菜篮子”价格基本稳定提供决策依据。研究制定江苏省重点工业行业价格预期指数编制方案,提升重点工业行业分析的前瞻性,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总结各地指数编制的做法和经验,规范指数编制行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指数发布力度,着力树立一批业内有影响、全省叫得响的指数品牌。

三、深度融入调控监管

(七)扎实开展政策效应监测。跟踪监测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重点反馈政策实施对市场供求和价格等方面的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社会反应等情况,及时预警社会和市场可能出现的波动,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指导各地对当地政府实施的重要产业发展政策开展监测,发挥价格监测职能作用,服务政府决策。

(八)围绕价格改革开展专项监测。围绕价格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后市场变动情况的监测,提出措施建议,保障改革平稳落地。

(九)科学引导市场预期。按照“更加敏锐、更加灵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价格监测掌握市场信息准、快、全的优势,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品种价格信息发布力度,引导市场形成理性预期,实施精准调控。及时发布粮食收购价格、猪粮比价等信息,鼓励各地监测发布地方特色农产品价格,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价比三家”等民生价格发布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十)积极开展快速调查。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商品,确定有代表性的企业,迅速深入市场一线,调查巡视市场动态。重点监测调查企业成本、产销量、库存、预期等影响价格变动的“活情况”,认真比对核实,确保真实准确。继续加强日常调查巡视,及时发现价格波动征兆。

(十一)提升专项调查质量。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选好调查题目和内容。在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实地走访等传统调查方法的基础上,逐步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调查的效率和科学性。创新调查方式,联合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外部力量共同开展调查。统筹微观调查和宏观调查、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五、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十二)提升监测规范化水平。督促落实《江苏省价格监测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苏价监〔2017〕67号),规范价格监测工作流程。指导各地编制部门工作清单、个人工作清单和价格监测任务明细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继续探索价格监测工作专项规范和标准。

(十三)注重发挥系统合力。围绕价格监测重点工作,深入挖掘各地工作的亮点和特色,通过会议交流、文件宣传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典型经验做法常态化推广机制,拓展系统工作新思路,提升全省整体的工作水平。

(十四)切实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打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进的价格监测队伍。继续组织全省价格形势分析交流,强化价格监测业务培训,在全系统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升价格监测队伍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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