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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收费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9-04-08 16:4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的申请,我委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对该校的学费标准调整建议进行了初审,现将该校学费标准调整的定价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基本情况

    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创立于2001年,系经教育部门批准成立并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学校设有初中部、高中部。近年来,由于办学设施更新、校舍维修、教职工工资上调等原因,该校现行收费标准已不能维持学校正常运行。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学校于2019年2月向我委提出调价申请,申请的学费标准分别为:初中6300元/生·学期,高中7900元/生·学期。

    二、定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59号);

    3. 《江苏省定价目录》;

    4.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5号);

    5. 《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费〔2018〕69号)。

    三、成本监审结论

    为合理核定该校学费标准,我委委托市成本监审分局按照规定程序对该校2017、2018年度运行成本进行监审,成本监审结论是:初中生生均成本为12560.18元/生·学年,高中生生均成本为15700.22元/生·学年。

    四、学费标准调整方案

    根据《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等文件规定,经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结合成本监审结论和该校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同类学校收费标准,现就该校初中、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提出如下方案:

    1. 学费:初中6300元/生·学期,高中7900元/生·学期。

    2. 本方案拟从2019年秋学期新生入学开始执行,老生仍按原标准执行。

    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4月16日前反馈给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86883653,邮箱:247410846@qq.com。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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