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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海陵区金色阳光保育教育费定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 发布日期:2019-07-25 14:5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海陵区金色阳光保育教育费的申请,我委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对该园的保育教育费标准进行了初审,现将该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定价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基本情况

    海陵区金色阳光幼儿园(民办非营利)于2018年10月成立,位于海陵区海阳路城市之光小区内,2019年2月被市教育局认定为优质幼儿园,园内设计为两轨,共6个班级。该园于2019年6月向我委提出定价申请,申请的保育教育费标准为800元/生·月,伙食费7.5元/生.天。

    二、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江苏省定价目录》;

    3.《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

    4.《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17〕9号);

    5.《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泰价规〔2018〕1号)。

    三、成本调查结论

    为合理核定该园保育教育费标准,切实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我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按照规定程序对该园2018、2019年度保育教育费运行成本进行了成本调查,成本调查结论是8226.15元/生.年。

    四、保育教育费标准定价方案

    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和《泰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海陵区教育主管部门和海陵区发改委同意,结合成本调查结论和该园实际情况,参照周边同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现就该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提出如下定价方案:

    1.保育教育费:800元/生·月。

    2.伙食费:按照实际成本收取,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伙食费单独核算,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当月盈余或者超支的金额滚动下月调整使用,每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结余部分全部退还。

    3.本方案拟从2019年秋学期新生入学开始执行。

    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7月30日前反馈给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86883653,邮箱:12320905@qq.com。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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