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 经信委 住建局关于实施市区水气热大用户价格直接交易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62号)规定,经审核2019年企业自来水、管道天然气和热力实际用量,下列企业符合2020年市区水气热大用户价格直接交易准入条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0年3月17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地址:凤凰东路58号市政府主楼314室,联系电话:86882031。
附件2020年市区水气热大用户情况公示表.docx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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