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新增专业实习材料费收取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及《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苏价费〔2000〕22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和你校实际情况,经审议,现就你校新增专业实习材料费收费标准等事项函复如下: 1﹒实习材料费收费标准: (1)机械加工技术专业:360元/生•学期; (2)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150元/生•学期。 2﹒实习材料费收支情况应单独建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学生毕业时要按实结算, 有结余的应退还给学生;学生离校到社会顶岗实习期间不得收取实习材料费。 3﹒本复函自2022年秋学期起执行。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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