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州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根据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二十条要求,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以依法行政来保障和促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推进行政决策体系科学民主法治化。及时制定、上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编制计划。对《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等1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部门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根据司法局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2年2月18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5件,并在市发改委网站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严格按照新发布的《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标准和范围、合法性审核程序、办理的时限要求等,进一步加强对本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做到应备尽备。做好本委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办公室、法规处牵头,强化业务处室主体责任,保证需进行审查的文件符合公平性竞争管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行为,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司法局要求,做好外聘法律顾问备案和自查工作,完成自查报告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情况调研表的上报。在合同拟定、普法宣传、政策文件制定等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吸收法律专业指导。 二是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泰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泰发改发〔2020〕262号),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本委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换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委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创新联合监督检查方式,下发《泰州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年”活动方案》,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泰州分行等部门(单位)形成了《泰州市粮食安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粮食流通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推进全市粮食安全联合监管常态化、制度化。按照省政策性粮油库存省内交叉重点检查工作部署,组成检查组对盐城市包括托市粮、地方储备粮、商品粮等在内的各类性质的粮食进行了重点检查。加强地方储备粮收购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场化粮油收购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夏秋收购季节加强区域粮食市场检查,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好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三是落实清单责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能。今年以来,根据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动态更新我委依申请六大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内容,实行标准化梳理,做好权力事项办件覆盖数据报送和提升办件事项覆盖率工作。对照省级行政许可清单,按照市协调办要求,梳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时,按照市委编办要求,完成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填写《泰州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表》按时报送编办,完成年度权力调整相关工作。在“苏政22条”发布后,及时完成部门服务事项认领,并按要求编制实施清单,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对照省委法治建设工作督察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逐条逐项认真查找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自查分析,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完成省发改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性案例、2022年度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申报、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重要举措任务清单、法治政府建设二十条推进落实情况、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证明材料报送等工作。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2022年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信用办〔2022〕7号),强化信用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推进信用高质量发展。会同市人大向省人大积极争取保留《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为维护法治统一,经研究决定暂停执行市条例部分条款。联合部门出台《泰州市卷烟零售户信用管理办法》等信用监管制度,强化行业信用监管。持续优化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泰州”网站,加大诚信建设宣传力度。稳步推进“双公示”工作,迟报和瞒报率大幅下降,报送4.6万条行政许可和38.1万条行政处罚数据,归集8.2万条五类行政管理信息。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泰州”网站归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支持重点领域开展信用监管,科技、生态环境等28家部门在35个领域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运用制度化手段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责任。组织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向社会发布5期诚信“红黑名单”,其中守信法人48个,守信自然人88个,失信法人122个,失信自然人484个。 五是健全宣传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重点依托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阵地,通过宣传标语展示、民法典微动漫播放、“漫”说民法典等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等活动,进行图文解读,落实公益普法。按季度发布4次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加强信用建设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线上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开展发改委普法志愿服务“718行动”,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宣传展板、广场活动、发放倡议书等形式,揭示非法集资危害,取得良好的效果。结合世界粮食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每月普法班车”活动,做好重点业务条线专项普法宣传工作,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活动成效。组织参加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落实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做好学法账号的统筹管理,定期登陆后台跟踪学习进度,确保参学率和合格率达标。制定《泰州市发改委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全委执法人员按照方案分期开展学习,参加考试。依托法治大讲堂、道德讲堂活动,丰富法治宣讲内容,努力营造普法宣传良好氛围。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主要负责人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重要组成部分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议题重要内容,把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超前谋划,扎实部署。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下发的《泰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二十条》、《2022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依法治市工作考核细则》等具体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以法规处为部门法治工作任务牵头处室,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部署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发改部门具体工作,分解落实法治任务。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落实牵头处室与配合处室,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总结。 三是健全机制,接受监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本委“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完善监督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指引,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权责清单。采取召开民主座谈会、开展个别谈话等多种办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和守法尊法依法的意识。 三、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泰州市发改委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部署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委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职能不断加强,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由于本委执法事项较少,执法效能离“三项制度”的要求还有差距;由于疫情影响,法制宣传的模式比较单一等。下一步,我委将针对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落实,认真推进执法能力建设,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同时,我们将继续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开拓创新,切实提高全委依法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成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严格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新一年度的具体工作要求,认真周密部署,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理念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在普法宣传、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法律知识培训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分解落实好处室(单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落实本部门依法行政主体责任,强化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积极整合部门执法职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继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3.积极探索“八五”普法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在确保完成部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认真筹划全年法宣创新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依托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有效扩大普法覆盖面,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2022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