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 经信委 住建局关于实施市区水气热大用户价格直接交易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62号)规定,经审核2022年企业自来水、管道天然气和热力实际用量,下列企业符合2023年市区水气热大用户价格直接交易准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2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2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反映,地址:泰州市政府主楼318办公室,联系电话:86882031。 附件:2023年市区水气热大用户情况公示表 2023年市区水气热大用户情况公示表.xls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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