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季度煤热价格联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4-07-0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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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4年二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拟定2024年三季度市区供热价格方案如下:

一、政策规定

1. 《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 《关于调整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基数和联动系数的通知》(泰价工〔2017〕73号)规定:调整煤热联动比价系数,按1吨7000大卡标煤生产7.13吨蒸汽计算,以及煤价变动分摊比例20%:80%,确定联动系数为1:0.112,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降1元,供热价格相应上涨或下降0.112元。

3. 《关于调整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参考网站的通知》(泰价工〔2017〕127号)明确,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参考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

二、煤价指数变动情况

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4年二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847.42元/吨,计算2024年二季度7000大卡混煤秦皇岛港口平仓价格为1078.53元/吨,较上季度下降70.83元/吨。

三、供热价格方案

按照《关于调整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基数和联动系数的通知》(泰价工﹝2017﹞73号)确定的联动系数,2024年三季度市区供热理论价格为233.98元/吨。结合周边城市供热价格水平,2024年三季度供热价格拟调整至237.12元/吨执行(含弥补2021年1月、6-10月共6个月价格缺口18.83元/吨,即三、四季度每月弥补3.14元/吨),超低排放加价仍按原规定执行,即3元/吨。

四、执行时间

拟自2024年6月25日执行。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7月11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反映。联系电话:86883653,电子邮箱:tzfgwjgc@163.com

 

附件: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2024年二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平仓价格统计表.xlsx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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