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煤热价格联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4-02-0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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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3年四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拟定2024年一季度市区供热价格方案如下:

一、政策规定

1. 《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 《关于调整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基数和联动系数的通知》(泰价工〔2017〕73号)规定:调整煤热联动比价系数,按1吨7000大卡标煤生产7.13吨蒸汽计算,以及煤价变动分摊比例20%:80%,确定联动系数为1:0.112,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降1元,供热价格相应上涨或下降0.112元。

3. 《关于调整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参考网站的通知》(泰价工〔2017〕127号)明确,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参考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

二、煤价指数变动情况

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3年四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958.29元/吨,计算2023年四季度7000大卡混煤秦皇岛港口平仓价格为1219.64元/吨,较上季度上涨119.37元/吨。

三、供热价格方案

按照《关于调整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基数和联动系数的通知》(泰价工﹝2017﹞73号)确定的联动系数,2024年一季度市区供热理论价格为249.78元/吨。结合周边城市供热价格水平,2024年一季度供热价格拟调整至254.86元/吨执行(即疏导5.08元/吨/月),超低排放加价仍按原规定执行,即3元/吨。

四、执行时间

拟自2024年1月25日执行。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2月2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反映。联系电话:86883653,电子邮箱:tzfgwjgc@163.com

附件: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2023年四季度秦皇岛动力煤平仓价格统计表

附件: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2023年四季度秦皇岛动力煤平仓价格统计表.xlsx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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