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季度市区煤热价格联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5-07-1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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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5年二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拟定2025年三季度市区供热价格方案如下:

一、政策规定

1. 《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发改规发〔2025〕1号)规定“煤热价格联动基数。参照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按季度计算平均价格,折算为7000大卡标煤后的煤炭价格,作为联动基数”。“煤热价格联动系数。按1吨7000大卡标煤生产7.32吨蒸汽计算,以及煤炭价格变动分摊比例20%:80%,确定联动系数为1:0.109,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跌1元,热力销售价格相应上调或下调0.109元”。

二、煤价指数变动情况

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5年二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633.31元/吨,计算2025年二季度7000大卡混煤秦皇岛港口平仓价格为806.03元/吨,较上季度下降114.54元/吨。

三、供热价格方案

2025年三季度供热价格拟下调至209.9元/吨。

四、执行时间

拟自2025年7月1日执行。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5年7月18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和价格调控处反映。联系电话:86883653,电子邮箱:tzfgwjgc@163.com

附件: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2025年二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平仓价格统计表.xls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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