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营商办三个结合抓好条例宣传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4-05-3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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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营商办三个结合深入宣传解读《条例》,大力宣传推介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知条例,事事遵条例”的良好氛围,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集中宣传与条线宣传相结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开展集中宣传。群众对用水政策现场咨询住建部门,办事企业对信用政策和税费政策现场咨询发改、税务部门,司法部门将“法律直通车”开进了企业的心坎,“我的兴化民生互动平台”宣传推广提供诉求反映渠道。
二是宣传引导与企业服务相结合。与优化企业服务相结合,深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解决机制,助企纾困解难,切实提高《条例》知晓度和企业满意度。探索建立全市中介机构诚信档案,走访部分受行政处罚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指导,切实为企业提供便利。
三是窗口服务与线上指导相结合。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及时向办事企业和群众宣传《条例》,提供政策咨询解读,有效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宣传推介,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传播《条例》,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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