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发改委高位推动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政策落地见效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4-09-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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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有效降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用电成本,保障惠农政策红利落地见效,促进农业稳产保供。近期,泰兴市发改委主动作为,严格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积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供电公司,完成2024年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供电公司营业网点、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传的范围、加大政策宣传的力度,积极协助符合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的涉农企业,填写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比例审定表。同时针对原有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企业愿意继续执行原用电比例的,要求提供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申请书。

二是严把政策执行标准。泰兴市发改委制定了“企业申报、属地初审、市级复核”的三级工作流程,明确专人专项负责,同时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供电部门赴企业实地开展现场甄别审定,并组织召开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新增企业审核会,研究新增用户审核及现有用户对执行政策反映情况等事宜,充分保障企业享受政策优惠。

三是确保政策惠企成效。自2023年6月抄见电量起执行一年来,泰兴苏中制粉有限公司、江苏泰兴曲霞面粉有限公司、中粮面业(泰兴)有限公司等13家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享受到农业电价政策红利,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近295万元。通过“精准滴灌”,进一步增强企业“抵抗力”,提振企业创业创新创造的信心和决心,使企业减负真正落到实处。

下一步,泰兴市发改委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持续贯彻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政策,当好惠企减负的主心骨,争做谋事利企的主攻手,激发企业“细胞”活力,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促进泰兴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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