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发改委组织召开物业服务成本调查工作推进会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5-08-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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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掌握物业服务真实成本构成,为后续制定合理收费标准奠定坚实基础,8月15日上午,泰兴市发改委组织召开物业服务成本调查工作推进会,会同泰兴市住建局、物业行业协会对前期开展的15家物业服务企业、28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成本调查结果进行集中审核把关,深入剖析成本构成,精准聚焦问题短板,凝聚合力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会议坚持问题导向与实事求是原则,对一至五级物服小区的物业服务总成本、物业公共服务实际成本、汽车停放费管理成本、电梯运行成本及公共能耗成本等核心项目逐一进行了细致分析与审核评估。同时,针对调查中暴露的典型问题如个别物服企业代收代支费用高于实际支出、用工成本失真导致单位成本偏高、物服企业应缴未缴社保导致人工成本缺项等进行了重点讨论,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探讨,为后续精准施策找准了靶心。

泰兴市住建局副局长丁东锋聚焦成本补全与财务规范,强调了三项关键要求:一是科学分摊车位管理成本,指出在汽车停放费管理成本核算中,地面车位与地下车位的管理成本分摊比例必须依据客观实际科学设定,确保公平合理;二是真实还原兜底成本,明确部分小区电梯运行实际成本,虽由政府承担兜底责任,但在成本测算中须予以完整计入,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性与全面性;三是强化财务刚性约束,要求针对本次调查暴露的部分物服企业财务账册缺失、记账混乱等问题,后续要通过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予以规范,确保成本数据源头清晰可靠。

泰兴市发改委副主任单志辉聚焦人力保障与机制完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针对部分小区人员配置不足问题,明确应参照《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星级服务等级标准清单》规定,紧密结合小区实际管理面积与申报服务等级,科学核定人员配置标准,筑牢服务根基;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强调虽然本次调查已按最低工资标准对用工成本进行了补全,但对于部分小区存在的“应缴未缴社保”问题,需要依据最低社保基数标准予以补计,确保人工成本完整反映并保障从业者基本权益;三是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强调在后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中,需要充分考虑物服企业实际税负及合理利润空间,建立更具可持续性的价格机制。

本次推进会达成的明确共识,为后续精准测算物业服务成本、科学制定与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提供了坚实数据支撑。下一步,泰兴市发改委、住建局及物业行业协会将持续协同发力,确保调查成果有效转化,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步入成本透明、定价科学、服务提质、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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