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4-03-2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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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州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以依法行政保障和促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完善机制,推进行政决策体系科学民主法治化。及时制定、上报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编制计划。对《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泰州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等地方立法和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法定审查流程,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根据司法部门牵头年度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对本委牵头制定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市政府和市发改委网站分别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规范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泰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标准和范围、合法性审查程序、办理的时限要求等,进一步加强对本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做到应备尽备。严格依法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行为,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司法部门意见,做好外聘法律顾问备案和自查总结工作。在合同拟定、普法宣传、政策文件制定等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吸收法律专业指导。

二是强化法治思维,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今年以来,我委先后牵头召开落实“四敢”重大要求动员部署会、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对营商环境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家、省和其他先进地区创新举措的基础上,迭代升级出台年度创新改革举措,制订印发《2023年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若干措施》、《2023年泰州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2023年泰州市实施的自主改革事项清单》等多个文件,全方位推动营商环境升级。牵头起草《关于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十条措施》,从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和培训、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等方面,着力解决我市营商环境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全面启动《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将改革举措、实践经验上升到地方法规,目前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建立营商环境百企观察员制度,从“1+4”产业体系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业企业中选聘116名观察员,发放聘书,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活动,主动靠前收集我市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创新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召开两次“政企圆桌会议”,深入开展“三服务一优化”走访活动,建立企业家直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反映问题的直通车。牵头开展“清风行动”营商环境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等营商环境领域,从日常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梳理问题线索,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风险防控举措。

三是围绕重点,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工作纳入市高质量考核,统筹谋划,夯实信用管理基础。出台《2023年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2023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细化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强化信息归集应用,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主体的全覆盖,涵盖国家、省、市目录事项。稳步推进“双公示”工作,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制,截至目前,归集各类信用承诺数据302.5万条,涉及法人68.04万,自然人5.8万。完善行业信用评价机制,指导多部门多领域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积极应用《泰州市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试行)》,巩固涉府诉讼案件通报提醒、败诉案件通报督办、执行案件通报警示机制应用成果,打造涉政府机构诉讼全流程行政争议失信预防处置体系。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体系课程,强化公务员诚信教育和培训。

四是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泰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本委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换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委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责任清单,强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认真细化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年制定夏粮收购检查、秋粮收购联合检查等4次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并按时间节点完成执法检查工作。创新联合监督检查方式,进一步提升粮食流通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推进全市粮食安全联合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地方储备粮收购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场化粮油收购的监督检查,维护良好的粮食流通秩序,及时上网公布检查信息,并依据运用双随机抽查结果,对粮食行业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同时,今年按照省政策性粮油库存省内交叉重点检查工作部署,组成泰州检查组,对镇江市5个市(区)开展库存检查。

五是落实清单责任,切实以法定职责履行工作职能。今年以来,在部门职能整合的基础上,按照《中共泰州市委编办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泰编办[2023]78号)要求,认真梳理本部门权力事项,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八大类具体行政权力,并按要求上报审核,公示后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工作职能。同时,根据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动态更新我委依申请六大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内容,实行标准化管理。

六是健全宣传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依托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阵地,开展《长江保护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安全生产月”等多主题、多形式公益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以“幸福泰州·典亮生活”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和《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宣传覆盖面、社会知晓率。强化重点业务条线专项普法宣传,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法润泰州 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多部门共同推进长江保护法宣传。开展“每月普法班车”活动,结合世界粮食日,与海陵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活动。开展发改委普法志愿服务“718行动”,在人民公园举办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知识。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联合市文明办、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交通银行泰州分行,开展以信用记录为主题的诚信宣讲活动等。通过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成效。落实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做好学法账号的统筹管理,定期登录后台跟踪学习进度,确保参学率和合格率达标。组织全委执法人员按要求分期开展学习,参加考试。依托法治大讲堂、道德讲堂活动,丰富法治宣讲内容,努力营造普法宣传良好氛围。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主要负责人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重要组成部分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主题教育的开展,带头尊崇法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议议题重要内容,把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超前谋划,扎实部署。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以法规处为部门法治工作任务牵头处室,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部署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发改部门具体工作,分解落实法治任务。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落实牵头处室与配合处室,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总结。

三是健全机制,接受监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本委“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完善监督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指引,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权责清单。采取召开民主座谈会、开展个别谈话等多种办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和守法尊法的意识。

三、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泰州市发改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委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职能不断加强,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法宣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和活动组织模式要进一步丰富。二是本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仍需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委将针对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机制、开拓创新,继续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成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新一年度依法治市具体工作要求,认真周密部署,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理念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法律知识培训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分解落实好处室(单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法治大讲堂等具体载体,拓宽法宣渠道,创新法宣形式。通过广场志愿服务、进企宣传座谈、部门联合宣传等方式,做好发改系统法律法规,特别是我委牵头的三部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打造富有部门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

3.持续推进完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等法治工作机制建设,持续加强审查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实现全委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审查全覆盖,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助力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保障。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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