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制定出台可转移能源消费量审核确认工作方案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4-04-02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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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可转移能源消费量审核确认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泰州市制定出台了《可转移能源消费量审核确认工作方案》。该方案规范了关停技改项目可转移能源消费量的形成、类别及计量基数,明确了可转移能源消费量审核确认工作程序,对有效推动“低效闲置”能耗资源向“优质高效”增长要素加快转变,大幅提升优质项目用能要素保障意义重大,也为泰州全面落实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求,加快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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