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000018/2021-322739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7-02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州凤城河照明安全工程(东北城河段)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1-07-0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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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泰州凤城河照明安全工程(东北城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景建〔2021〕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凤城河照明亮化品质,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原则同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凤城河照明安全工程(东北城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105-321200-04-01-889845。

二、可研文本编制基本符合《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要求,请在深化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城河(如意桥-青年桥)东、北城河段内侧河岸。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南山寺和望海楼景区周边亲水栈道、游泳协会广场、书画活动中心广场安装互动投影设施;凤城河东北角岸线步道、东河公园岸线步道安装图案投影设施;新民桥附近安装萤火虫投射灯。2、现有河岸步道栏杆进行立柱照明和栈道照明。3、广场等开放空间及桥体周边绿化进行景观亮化。4、迎春桥、鼓楼大桥、坡子街桥进行桥身亮化,新民桥、东河路桥进行桥身亮化和亲水步道桥上照明。5、凉亭、书画活动中心等建筑进行装饰亮化。6、建设一套回路反馈系统。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1年10月-2022年7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88.3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有资金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遵循竞争中性原则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八、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公司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泰州凤城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泰州凤城河照明安全工程(东 北城河段)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此方式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估算价低于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由你单位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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