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000018/2022-322756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04-11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南官河照明
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含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2-04-1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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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路灯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批准南官河景观亮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路灯政〔2022〕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消除南官河沿岸照明设施安全隐患,原则同意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南官河照明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203-321200-04-01-212722。

二、项目已列入泰州市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类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

四、项目实施范围:泰州市海陵区南官河(宝带桥-周山河路)两侧。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景观带内园路侧原有约430套LED庭院灯整体更换。2、局部区域布置LED太阳能庭院灯约30套。3、对原约10台配电控制箱及长约12500米电缆线进行更换。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2年9月-2022年12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1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八、项目建安工程投资估算价介于60-400万元之间,施工招标采购请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估算价均低于30万元,现核准由你单位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九、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四制”,配合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责,做好项目监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强制性安全质量管理。

请接函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及时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概算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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