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212000018/2022-322758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05-31
文        号 泰发改函〔2022〕93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泰州市凤城河
截污行动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2-05-3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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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中心:

你单位“关于凤城河截污行动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集建 〔2022〕1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城区雨污水收集基础设施,原则同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凤城河截污行动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审批代码:2205-321200-04-05-102855。

二、项目已列入泰州市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前期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批示意见,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四、项目拟建主要内容:莆田路(迎春路-书院路)、口泰路(迎宾路-东风路)等拆除重建(局部新建)雨污水管网约4300米,开挖或非开挖污水管网约1450米。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匡算3237万元。

六、项目拟建工期:2022年7月-2023年6月。

七、根据《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现同意你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先行开展勘察、方案设计工作。

项目勘察、总设计匡算价均低于30万元,由你单位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

请接函复后,依法合规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明确资金筹措等方案,确保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请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程序要求,未经我委核准,不得擅自开展其余招投标工作。

本批文有效期2年。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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