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12000018/2025-322778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5-03-25 | ||
文 号 | 泰发改函〔2025〕10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5-04-0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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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2025年公厕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泰环卫字〔2025〕1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市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原则同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2025年公厕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503-321200-04-01-302494。
二、项目政策相符性。项目建设本质为更新改造,我委不在可研审批阶段对建设方案是否符合建设标准等进行审核。项目已列入泰州市2025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当年新开工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实施范围:石人头巷、迎幸巷、陈家桥西街、南门水关、海舟市场5座公厕。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墙面和地面改造、屋顶防渗维修、设备设施更新、无障碍设施配建、纱门纱窗更新以及部分危险墙体重建和化粪池、污水管道改造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约4个月(最终根据工期定额标准确定)。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该项目与建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设计、监理费用均低于50万元,由你单位依法自主选择招标方式;建筑工程采用政府采购方式,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八、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安全预防控制措施,注意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相交相邻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四制”,配合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责,做好项目招投标、监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强制性安全质量管理。
请接函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编制初步设计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及时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报原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落实《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图设计报审工作。
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初步设计总投资超出经批复的估算总投资10%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委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你单位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本批文有效期2年。
特此函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