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636/2022-24646 | 分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2-06-14 |
| 文号 | 泰发改发〔2022〕148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2-06-3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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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改革委: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实施《泰州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纵深推进两业融合发展,提升我市服务业整体发展能级,我委研究制定了《泰州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泰州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工程实施方案》和《泰州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着力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两业融合”)试点企业、试点园区,以点带面形成突破,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两业融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试点示范,积极促进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推动产业链纵向协同、价值链高端攀升、创新链精准赋能,加快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培育形成一批两业融合试点企业、试点园区。
二、主要目标
坚持双向融合、特色发展、创新驱动、示范引领,推动创新活跃、效益显著、带动效应突出的优势产业链条、标杆企业、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两业融合试点示范载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到2025年,两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成效明显,两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日臻完善,两业融合发展水平和融合层次显著提高,培育市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试点园区50家,省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试点园区30家。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两业融合试点。重点围绕6条制造业产业链以及部分服务业制造化领域,组织实施两业融合试点,支持跨业联动,鼓励先行先试,探索推进两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创新路径、有效机制和政策举措,推动制造业企业向服务环节延伸、服务业企业向制造领域拓展。针对不同行业以及区域发展特点,因地制宜,促进跨行业、跨区域的要素流动、资源整合、平台共建,强化区域互动合作、产业功能互补,共享两业融合发展成果。重点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各类融合主体,发挥独特优势,加快探索创新,以两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着力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培育两业融合新模式。鼓励制造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智能制造与运营管理、融资租赁、总集成总承包以及整体解决方案等业务,将价值链由以产品制造为中心向以提供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并重转变。鼓励现代服务业企业发挥数据驱动、网络运作、变革重组等方面优势,发展高端科技服务、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工业互联网服务,不断渗透融入制造环节,加快制造服务业智能化、产品化、定制化发展。
(三)探索两业融合新路径。促进生物医药及新型医疗器械、精细化工、高技术船舶、汽车及零部件、石油化工、新能源等制造行业与互联网、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服务环节补短板、拓空间、提品质、增效益。强化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两业融合发展中的创新应用,推动技术变革和生产模式、商业模式、组织模式创新,提升产品和服务科技含量。支持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推动新能源生产和使用、绿色低碳技术、节能环保服务等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四)加快两业融合载体建设。以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龙头企业、智能工厂和领军骨干企业等为重点,鼓励企业抓住产业加速融合、新技术加速应用的发展契机,推动两业融合先行先试,探索可行模式路径,加快延伸、拓展、提升产业链条,引领带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协同效能提升,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形成一批两业融合试点企业。依托全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建设两业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产业链有效整合,资源要素充分涌流,服务功能精准对接,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显著的两业融合试点园区。
(五)优化两业融合生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出台支持两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消除税费、融资、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的不合理障碍。适应两业融合发展需要,强化资金、用地、人才、资源等要素及基础设施、配套信息等保障。发挥各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创新支持方式,对两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给予相应奖励补助。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两业融合试点,开展市级两业融合试点培育、评选和管理工作。健全工作体系和推进机制,建立市级两业融合试点信息库,建立完善两业融合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开展专项调查和评价分析。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制定具体推进措施,推动两业融合发展工作,积极培育建设两业融合试点企业、试点园区。
(二)确立建设标准。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园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开发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达30%以上,园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两业融合试点成效显著。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企业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或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位列全国前5名,培育形成鲜明产业融合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及影响力大等优势和特点。
(三)组织评审确定。市发展改革委分年度制定指标计划,定期组织评审确定。各市(区)发展改革委根据两业融合试点前期培育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组织初步遴选,择优推荐试点单位申报泰州市两业融合试点。各市(区)发展改革委统一出具推荐意见,连同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采取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察看、社会公示等步骤程序,择优遴选市级两业融合试点,并予以正式发文认定。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对市级两业融合试点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两业融合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予以优先申报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对排名靠后且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予以撤销认定。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职能,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试点企业、试点园区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做好宣传和推广,切实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