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规范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根据相关要求,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协同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开展教育收费专项联合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泰州市欢乐亲子园、市级机关幼儿园、凤凰小学、凤凰初级中学、口岸中学、毓华英语学校、成才教育培训中心、科技专修学校、建设职工学校开展收费检查。 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排查 2020 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查处幼儿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跨学期收取保教费、住宿费等行为;中小学以各种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超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初中、高中违规招生并收费,违规收取借读费、赞助费,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范围外擅自增设其他收费项目,在代收费过程中不据实结算或收取回扣,从伙食费中列支食堂正常成本以外的任何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补课、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保费用,民办学校不执行学费“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规定等行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重点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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