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发改委“三项举措”规范涉企执法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3-11-2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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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泰兴市发改委创新涉企执法方式,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完成全年发展改革领域15项任务48个市场主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联合执法”,避免“重复执法”。对发展改革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严格控制涉企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重复执法、频繁执法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针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或同一事项的多个检查单位,实行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强化“柔性提醒”,落实“刚性执法”。优化完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引导企业守法经营逐渐成为常态,让涉企行政执法既有尺度更有温度。
三是增强“信用管理”,严禁“一罚了之”。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服务,加强涉企不良信息修复指导,帮助企业信用“动态修复”,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进一步激发失信企业守信意愿,助力企业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提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下一步,泰兴市发改委将持续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方式,做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继续整合涉企行政执法计划,进一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营造更加公平、法治、便利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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