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发改委扎实推进无偿献血者价格优待工作
  •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6-10-2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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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红十字会、省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直系亲属关爱优待措施》(苏红规〔2026〕1号),自11月1日起,对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落实关爱优待措施。其中无偿献血者在景区门票、乘坐公交方面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景区门票方面,无偿献血者自献血次日起60日内,可在献血地所属设区市全域内,享受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收费景区、公园白天首道门票半价优惠,如再次在省内无偿献血,可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上述优惠;《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可不限次数免白天首道门票游览全省范围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公园。

公共交通出行方面,《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获得者可不限次数免费乘坐全省范围内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含地铁、公交等)。

下一步,姜堰区发改委将立足职能,提醒督促景区、公交运营单位做好政策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相关价格优待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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