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3年7月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及责任追究问题清单。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按省督察组要求,全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按时完成整改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现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完成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