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2026-03-2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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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为持续推进全市发展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全年系统组织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专题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组织保障。认真落实法治江苏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建设推进会,统筹谋划推动重点法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贯彻党中央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强化法治思维,打牢法治建设基础
3、进一步完善行政机构职能。落实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梳理现有行政权力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原则,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并配合机构编制部门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
4、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法定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在委发文系统实现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全覆盖,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等工作。
5、认真执行行政决策制度。报送本年度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项,均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实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等全流程制度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在政策文件制定、合同拟定等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专业意见。
(三)依法履职,主动作为,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6.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推进。一是强化系统集成。召开全市“到泰州,泰周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暨作风建设推进会,制定出台《2025年泰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牵头全市38家部门制定细化目标任务清单,明确65项重点工作任务,按季调度跟踪。二是聚力精准攻坚。建立市领导联系服务“四重”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对重点产业链、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联系服务,对企业诉求实施清单管理、专员跟进,逐一销号解决。三是强化监督保障。配合市纪委监委出台《“到泰州,泰周到”营商环境监督护航行动方案》,细化形成12项重点监督清单,健全“企业吹哨、部门报到、纪委监督”联动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将“履职清单”转化为营商环境“优化清单”。
7.信用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出台《2025年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列出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完善信用共享平台建设、推进新型信用监管机制等六大类23项工作要点。印发《关于梳理信用信息支撑“信用代证”改革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量梳理本行业领域、本地区近三年产生的简易处罚、行政强制、刑事裁决等信息,为“信用代证”工作夯实信息基础。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主体的全覆盖。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行业信用评价制度,指导多部门多领域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运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监管领域达24个。
8.各条线共同发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主题、多形式公益普法宣传。以“每月普法班车”活动为依托,推进粮食法规宣传,开展“国际民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
(四)坚持法治引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
9.规范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按时报送部门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计划落实检查任务,做到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同部署、同推进。在今年夏、秋粮收购工作中,我委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围绕质价政策执行、售粮款支付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累计检查收购主体15家次,认真落实柔性执法工作要求,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维护种粮农民合法权益为目的,保持了市场价格的基本平稳,确保了粮食收购工作平稳有序。
10.强化部门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质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及证件申报、换领等工作。组织各业务条线开展各自工作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和专业素质。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认真执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委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核心位置,与发展改革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积极参与述法活动,将领导班子法治建设履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2.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全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本委“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采取民主座谈会、开展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对照依法治市办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要求,我委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普法宣传项目大多采用传统媒介和模式,在思路和举措方面还需进一步创新拓展,探索新的模式和渠道;对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基础知识培训比较多,各执法条线专业业务知识培训需进一步加强等。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新一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认真学习领会,统筹谋划、细化分解,将法治政府建设理念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各项行政权力实施规范,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部门政务服务体系。
三是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认真筹划全年法治宣传工作,注重依托新媒体、新技术探索普法工作新方式,创新活动形式,坚持分层分类,在精准精细宣传、载体渠道拓展上持续下功夫,不断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委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行“扫码入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柔性执法,切实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