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
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22-05-2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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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

为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结合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要求,经研究,拟以设区市为责任主体,开展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示范工作,促进全省粮食流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统筹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补资金”),突出重点,支持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兼顾一般性项目,支持没有纳入示范的市县单个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我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水平、绿色生态储粮能力等。

(二)集中财力,整市推进。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省补资金重点补助示范市开展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聚焦满足地方粮食储备、收储和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需要。省补资金对一般性项目建设给予一定补助,聚焦解决地方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小散旧”问题,支持地方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序开展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提升粮食仓储能力。

(三)公平竞争,择优示范。示范市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申报要求、补助标准、绩效目标等,引入竞争机制,各设区市结合实际,自愿申报,择优支持。2022年拟选择3个设区市开展示范,并视示范成效择机组织下一轮示范工作。一般性项目根据《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另行组织申报。

二、支持范围、条件和标准

(一)支持范围。支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相关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近五年已获得过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的同一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支持条件。新建项目须同步规划建设安全设施、粮食信息化系统等,视情配套建设粮食烘干设施,项目原则上已列入省粮食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

1.项目规模达标。平房仓、浅圆仓、立筒仓等粮库项目新建仓容需达到1万吨以上,且库区总有效仓容不低于2.5万吨(苏南地区原则上不低于1.5万吨)。

2.建设手续齐备。开工建设项目须完成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等批复手续,建设资金基本落实,2022~2023年度新开工、在建,2024年底前按期完工。

(三)支持标准。省财政按照项目建设规模和补助基数测算,给予一定比例投资补助。补助基数:平房仓900万元/万吨、浅圆仓1100万元/万吨、立筒仓1300万元/万吨。补助比例:对示范市2022~2023年度建设项目,按照苏北地区70%、苏中地区60%、苏南地区5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一般性项目,按照苏北地区50%、苏中地区40%、苏南地区30%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示范市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设区市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对照通知要求,在统筹考虑整市范围内粮食仓储设施布点、仓容需求、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组织下辖县(市、区)申报,编制《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参考附件),并报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实施方案需明确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拆除、整合等目标,制定分年度具体项目清单、推进时间表等,并提供必要的申报方案支撑材料。

(二)书面审查。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设区市地方工作基础和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其中:地方工作基础重点审查地方规划制定、整市推进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提升粮食绿色仓储水平、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有关具体举措,优化整合“小散旧”目标、管理制度、支持政策、行业业务指导及工作督促落实等;项目可行性重点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等建设手续办理和资金筹措合规到位等情况。

(三)竞争性评审。申报设区市派员参加公开答辩,抽签确定答辩出场顺序,采用百分制打分并现场公布。

(四)网站公示。根据申报设区市工作基础、项目可行性、公开答辩等综合评分确定入围设区市。经省粮食和储备局门户网站公示后,无异议者确定为示范市。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并按综合评分依次递补。

四、项目监督检查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大关键风险点防范监控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展符合要求,严禁出现转移、侵占或挪用财政资金现象。列入任务清单的建设项目均列入省项目储备库进行动态监管,项目单位需指定专人,每月填报进度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填报及时。实施方案中的分年度具体建设项目如确需调整,在承诺年度建设规模不减少基础上,可视情在设区市、县(市)范围内调整,由示范市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联合报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同意。

(二)强化监督检查。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建立日常跟踪及监督检查机制。示范市应及时将承诺任务落实、项目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等抄报两部门(每半年1次)。其中,省粮食和储备局重点督查任务完成情况,省财政厅重点督查省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情况。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适时开展抽查,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绩效管理。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与省级财政资金拨付、其他涉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挂钩。示范市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应加强项目建设绩效管理,分年度开展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绩效自评价,及时组织对完工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等,项目验收结果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对项目违规建设的、进度明显滞后的以及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承诺的,将视情况缓拨、扣减补助资金,暂缓支持下一年度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自愿申报的设区市,须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5日前正式行文送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需提交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同时通过邮箱报送电子版,或通过光盘等移动存储方式邮寄(以邮寄时间为准)。拟纳入示范的项目清单和建设手续资料电子版于5月25日前报省粮食和储备局预审。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申报设区市应紧扣要求编制工作方案,避免出现印制豪华材料等情况,切实减少申报工作相关支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材料,并对报送内容真实性负责。对不按要求报送或申报内容明显不实的设区市,将取消入围资格。

(三)示范市根据反馈的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设区市粮食和储备局商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组织项目评审,确定分年度具体建设项目并分解省补资金。项目确定、资金分解情况和完善后的实施方案一并书面报省两部门备案。

联系方式: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建设处 

电话:025-83411839,邮箱:895622932@qq.com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电话:025-83633198,邮箱:jsczjjc1610@126.com

 

附件: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供参考)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粮食仓储设施水平再上新台阶,制定本申报方案。

一、基本情况

简述本市粮食生产、流通、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概况。

二、已开展的工作和成效

总结“十三五”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和体会等,重点简述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支持政策、项目绩效等。

三、“十四五”期间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直面行业面临的困难、问题等,结合“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拟达成的主要目标。

四、建设目标和工作思路

(一)目标任务。以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为抓手,以深化地方粮食收储体制机制改革为出发点,从服务农民售粮需求、服务地方粮食宏观调控需要、服务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等角度,提出整市推进主要工作目标。

(二)指标体系。坚持结果导向,因地制宜将工作目标分解形成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库点数等量化指标,以及制度、机制、安全生产等方面定性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2022~2024年度总体绩效指标和分年度绩效指标(参考附件1)。

(三)技术路线。提出整市推进粮食仓储建设示范的工作思路、推进举措等。

五、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

按照轻重缓急,逐年列出2022~2023年度建设任务,明确任务主要内容、建设仓容、资金需求、时序安排、责任部门等,编制项目清单(样式见附件2)。

六、长效机制建设

(一)工作机制。部门协调联动,以推动地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提升粮食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保障地方粮食安全为目标,在工作组织、统筹推进、制度创新、运营模式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保障措施。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在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七、其他材料

发布的文件、相关支撑材料、2022~2023年度任务清单具体项目的建设手续以及《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地方工作基础情况表》(样式见附件3)等。

 

附件:1.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绩效评价指标

2.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3.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地方工作基础情况表

 

 

附件1

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绩效评价指标

填报单位: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实施年度

2022~2024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基本情况

总体目标概述

分年度目标概述

项目资金

年度投资总额(万元)

其中:省财政拨款

市县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属性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末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库点数(个)

定量

年末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完好仓容(万吨)

定量

建设项目个数(个)

定量

建设仓容(万吨)

定量

质量指标

安全生产无事故

定性

时效指标

开工项目个数(个)

定量

开工建设项目仓容(万吨)

定量

年末在建项目个数(个)

定量

年末在建项目仓容(万吨)

定量

投产项目个数(个)

定量

投产项目仓容(万吨)

定量

通过项目验收个数(个)

定量

通过项目验收仓容(万吨)

定量

管理绩效

制度建设

拟建立完善制度(个)

定量

规划管控

“十四五”规划实施

定性

绩效考核制度

地方政府专项考核制度

定性

资金保障制度

地方财政保障制度

定性

资金绩效

资金下达及时性

省财政资金按规定及时下达到项目(实下占应下比例)(%)

定量

资金协同性

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力度(占省财政补助资金比重)(%)

定量

各方资金保障有力,项目实施进展有序

定性

资金使用有效性

省财政资金合规使用,有力支撑项目建设

定性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粮油加工业产值(亿元)

定量

社会效益指标

满足宏观调控需要

定性

生态效益指标

绿色粮库、美丽粮库

定性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定量

附件2

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项目年度

所在县(市、区)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体性质

主管部门

土地使用证编号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仓容(万吨)

开工时间

投产时间

项目进展

资金筹措情况(万元)

备注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批复单位和文件名称

资金来源小计

省财政补助

市财政补助

县财政补助

地方专项债

企业自筹

小计

银行贷款

自有资金

其他

总计

2022年度合计

2023年度合计

    仓储项目:近五年内未取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投资的、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年度:以正式开工建设年度计算。项目需为近五年内未取得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进展:[1]尚未立项;[2]项目前期-主体工程尚未完成招投标;[3]已开工;[3]已完工-主体工程完工、通过工程验收,可投入使用;[3]项目验收-项目整体定工、通过项目验收。

 

附件3

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地方工作基础情况表

序号

分类

具体要求

落实情况

备注

1

基本

情况

2021年度粮食产量(万吨)

2

2021年度粮食商品率(%)

3

2021年度跨省流通量(万吨)

4

2021年末地方粮食企业完好仓容(万吨)

5

2021年末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库点数(个)

6

2021年末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完好仓容(万吨)

7

地方储备粮规模(万吨)

8

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个)

9

2021年度粮油加工业产值(亿元)

10

2019年以来省、市政府督查激励情况

11

2019年以来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情况

12

地方规划制定

编制地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和优化整合“小散旧”仓储设施工作方案

地方政府、行业部门

13

编制优化整合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整合工作方案

地方政府、行业部门

14

管理制度健全

制定推动粮食仓储设施规范建设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15

制定国有粮食仓储设施保护制度并落实到位

16

政策资源统筹

出台扶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并落实到位

地方政府

17

出台支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地方财政配套政策

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

18

行业业务指导

整合资源,粮库仓容基本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19

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实现信息化监管

20

储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仓型推广应用有力

储粮新技术应用仓容占比等

21

工作督促落实

2019年以来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省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列表说明

22

2019年以来支持项目完成绩效目标

23

其他

其他有利于粮食仓储设施整市推进的体制、机制、组织领导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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