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13-06351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3-09-04 |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泰州三水厂三期改扩建及配套管网泵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3-09-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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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自来水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泰州三水厂三期改扩建及配套管网泵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泰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泰发改规〔2011〕2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项目建成投产后,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约2710.1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其中每年消费电力2205万度、新鲜水1314吨。
三、该项目用能系统包括潜污泵及离心泵等主要耗能设备,具有效率高、能耗低等特点。合理匹配水泵流量、扬程,水泵效率高于85%,潜污泵、离心泵配备高效变频控制电机,运行功率可以根据水量大小自动调节。项目所采用的节能措施较为科学、可行性较高,未选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
四、建议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项目实际运行中,用电负荷随季节用水量变化较大,应优化供配电方案,实现用电方式的不同切换,节约电能。
(二)进一步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做好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推荐的相关节能技术措施。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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