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5-26193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12-18
文        号 时        效
关于同意调整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11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备案内容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5-1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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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11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备案总投资及主要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泰发改[2015]15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11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已经我委泰发改备[2015]502号文备案。现根据企业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对原备案通知变更如下:

一、建设地点:由原建设地点中“闸南路东侧”变更为“闸北路东侧”。

二、项目总投资:因建设单位将仓储部分从原项目中剥离,同意项目总投资由550000万元调整为340873万元。

  原备案通知中其它内容均不变,请项目单位按照调整后的方案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特此通知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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