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15-26193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5-12-18 |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同意调整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11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备案内容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5-1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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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11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备案总投资及主要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泰发改[2015]15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11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已经我委泰发改备[2015]502号文备案。现根据企业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对原备案通知变更如下:
一、建设地点:由原建设地点中“闸南路东侧”变更为“闸北路东侧”。
二、项目总投资:因建设单位将仓储部分从原项目中剥离,同意项目总投资由550000万元调整为340873万元。
原备案通知中其它内容均不变,请项目单位按照调整后的方案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特此通知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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