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6-15766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12-08
文        号 时        效
关于2016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高港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6-12-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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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2016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高港区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政水〔2016〕19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泰州市区防洪排涝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泰州市2016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高港区河道整治工程。原则同意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2016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高港区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清淤河道8.815公里,其中戴集中沟(徐庄中沟-宣堡港段)2.37公里,周潘中沟(周潘中桥-生态园段)2.9公里,官沟中沟(创新大道-创新大道向北1公里处)1公里,周梓中沟(生产河向南段)1.865公里,直港河(秧田河-姜高路段)0.68公里。沿整治河道两岸新建挡墙护砌,护岸总长17.63公里。整理两岸河坡并进行草皮、树木绿化,绿化面积约15.75万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452.1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城投公司出资。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2010〕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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