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6-15771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03-10
文        号 时        效
关于同意实施凤凰河景观提升工程(永兴路-观凤桥地块)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6-03-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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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批‘凤凰河景观提升工程(永兴路-观凤桥地块)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城区景观绿化,打造亲水休闲空间,根据《泰州市2016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凤凰河景观提升工程(永兴路-观凤桥地块)。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兴路以北、观凤桥以南、引凤路以西、凤凰河以东地块。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绿化工程。建设地块土地整理及园林地形塑造,同步实施栽植绿化,绿化面积1.24万平方米。2﹒景观工程。建设风景石等景观,恢复、新建驳岸,铺设园路886平方米,安置坐登等城市家具,新建亲水平台、广场、台阶等。3﹒配套工程。配套实施排水、照明等配套工程。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8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城投公司出资。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2010〕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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