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145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5-15 |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同意实施老旧小区“微整治”工程项目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5-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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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房管局:
你局报来“关于批准老旧小区‘微整治’工程项目立项的函”(泰房发〔2017〕27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做好市区一批老旧小区的微整治工作,改善城区居住环境,根据《泰州市区城建新提升新两年行动计划(2017-2018)》安排,同意实施老旧小区“微整治”工程。
二、主要实施内容:对30个老旧小区进行微整治,主要实施道路维修、车位改造、管网清理、增设监控设备等。30个小区为沁莲花园、莲花二区、锦绣花园、盛和花园、鹏欣尚城、天河家园、鹏欣丽园、东河阳光、安居苑、东河花苑(二期)、杰盛俊园、西域绿洲、鑫龙家园、北荟园、欧亚国际、迎春小区、兴业小区、丰裕小区、工人新村、东城家园、迎春花园、黄金家园、紫竹苑、海光南村、怡景花园、园林路组团、东城河路组团、莲花四区、南园新村、化肥新村。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政府投资。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希按照泰政规〔2010〕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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