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079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2-17 |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中心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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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请求批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中心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泰中法〔2017〕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你院信访中心信访接待业务用房紧张、功能布局不合理及相应设施配备不足的现状,满足你院以及政法系统联合信访中心开展信访接待工作的需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办文单(〔2016〕政字155号)市领导批示精神,同意实施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中心扩建工程项目。原则同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中心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扩建为四层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635.48平方米,建筑檐高为17.09米。建设内容包括立案用房、信访接待用房、辅助用房及政法联合接待中心。
三、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预算管理资金中专项安排。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环境保护:你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
请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0〕3号)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我委。
此复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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