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7-10047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1-22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运河路(青年北路-海陵北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11-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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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运河路(青年北路-海陵北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基建发〔2017〕3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出行环境,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运河路(青年北路-海陵北路)工程。原则同意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运河路(青年北路-海陵北路)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路长456米,其中青年北路-职中路段道路红线宽52米,职中路-海陵北路段道路红线宽48.5米。2、建设交叉口4处,其中青年北路、职中路、海陵北路为+字形,稻河路为T字形。3、跨稻河建设三跨桥梁一座,桥长32米,宽48.5米。4、配套实施交通标志、给排水、路灯、绿化等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资金3962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2010〕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运河路(青年北路-海陵北路)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此方式招标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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