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7-10065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2-26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龙扬路(九里桥路-京泰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1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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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龙扬路(九里桥路-京泰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交投司〔2017〕3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泰州市域交通出行条件,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龙扬路(九里桥路-京泰路)建设工程。原则同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龙扬路(九里桥路-京泰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路线走向:项目西起九里桥路,东至京泰路,用地面积约1.05公顷。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路长约800米,道路红线宽18米,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2米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2、建设叉口2处,与金东路为十字形,与王墩河路为T字形。3、建设桥梁2座,其中跨王敦河桥长约32米,宽18米;跨茶庵河桥长约30米,宽18米。4、设置交通站台2座,站台长12米,宽2-3米。5、配套实施交通标志、给排水、路灯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76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市交通局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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