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7-10144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5-09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稻河广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5-09 00:00
  • 浏览次数:

  泰州市民防局:

你局“关于调整稻河广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的情况说明”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我委泰发改发〔2017〕126号文“关于稻河广场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项目总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现根据2017年第29期城建专题工作会议纪要以及市政府批示精神,为消除原地下负二层层高较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原则同意原地下负二层中间增加混凝土隔板,其中上层为两层机械小型车辆停车库,层高5.2米;下层为两层机械SUV车型停车库,层高5.75米;增设消防水池、疏散楼梯等功能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5900平方米调整为10316平方米,其中地下负一层3580平方米,地下负二层3368平方米,地下负三层3368平方米。我委泰发改发〔2015〕331号文批复的投资额等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函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