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063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11-22 | ||
| 文 号 | 时 效 |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11-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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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新开城建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西周港河东侧支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新开〔2017〕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出行环境,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西周港河东侧支路建设项目。原则同意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西周港河东侧支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北起黄河路,南至海军大道,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道路,路长675.37米,道路红线宽12米,横断面为2.5米人行道+7米混合车行道+2.5米人行道。2、与玄武湖路、黄河路、海军大道相交处建设T形交叉口3处。3、跨跃进河建设三跨桥梁一座,桥长33米,宽12.6米。4、设置2对公交停靠站,站台长30-40米。5、配套实施交通标志、给排水、路灯、绿化、消火栓等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534.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7〕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件: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泰州市新开城建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西周港河东侧支路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此方式招标 | |||||||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