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7-10045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1-22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实施综合探测基地风廓线雷达建设(泰州)项目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11-22 00:00
  • 浏览次数:

  泰州市气象局:

  你局“关于综合探测基地风廓线雷达建设(泰州)项目的函”(泰气发〔2017〕5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泰州地区大气探测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全省风廓线雷达资料的组网应用,根据省气象局《关于风廓线雷达建设(泰州)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意见,同意实施综合探测基地风廓线雷达建设(泰州)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农业开发区气象局综合探测基地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风廓线雷达一部,主要包括风廓线雷达系统、通信辅助设备、供电系统建设、防雷设施、安全保护系统及室内设备工作间等场室建设。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省级投资300万元,其余配套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解决。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风廓线雷达系统由省气象局统一组织政府采购。其余设备购置、场室建设请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2010〕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特此函告。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