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127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8-23 | ||
| 文 号 | 时 效 |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实施园林绿化提档升级道路绿化提档升级项目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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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2017年园林绿化提档升级-道路绿化提档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函”(泰园〔2017〕29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泰州城区景观绿化,完善城市功能,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园林绿化提档升级道路绿化提档升级项目。
二、主要实施内容:1、济川东路南侧、泰州学院北围墙外侧按景观道路标准绿化改造,更换补植大规格乔木、彩叶树和花灌木,进行园林地形改造、更换土壤,增设景观石,绿化改造面积约5000平方米。2、盛唐路路东人行道与荣御蓝湾西侧围墙外侧绿地进行土地平整,清除杂物,栽植花灌木,补植草坪,绿化改造面积约2500平方米。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8.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政府投资。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并严格执行招标的相关规定。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2010〕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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