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084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3-13 |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泰州市城市东部引排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3-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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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泰州市城市东部引排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政水〔2017〕6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泰州市城市东部地区防洪排涝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泰州市通南水利规划(2013-2030)》,同意实施泰州市城市东部引排通道工程。原则同意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城市东部引排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连通二港河、大寨中沟将运粮河由南干河处南延至古马干河处,拓浚增产港、百花港、安宁港及靖泰界河(百花港-夏仕港段),总计拓浚河道50.64公里,建设挡墙93.28公里、堤防34.8公里。新建安宁港入江控制闸,调整沿线水系,改建沿线桥梁、涵闸及泵站。
三、工程总投资:项目投资暂定为16亿元。
请接批复后,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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