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7-10121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6-01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林路(江州北路—海润路)和海润路(东林路—老扬州路)接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6-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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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林路(江州北路—海润路)、海润路(东林路—老扬州路)接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基建发〔2017〕2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区交通路网,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提高城市交通出行效率,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东林路(江州北路—海润路)、海润路(东林路—老扬州路)接通工程。原则同意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东林路(江州北路—海润路)、海润路(东林路—老扬州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东林路(江州北路—海润路)、海润路(东林路—老扬州路)接通工程,东林路、海润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km/h。其中,东林路西起江州北路、东至海润路,全长272.085米,宽26米,断面形式为5.5米人行道+15米机非混合车道+5.5米人行道;海润路北起拟建东林路、南至老扬州路,全长200.682米,宽24米,断面形式为4.5米人行道+15米机非混合车道+4.5米人行道。

  其他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照明及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1056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工程建设投资2105万元,由市城投公司出资。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环境保护: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

  请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0〕3号)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我委。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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