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7-10165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3-17
文        号 时        效
关于吴陵路(迎春西路-扬州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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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吴陵路(迎春西路-扬州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基建发〔2017〕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区交通路网,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提高城市交通出行效率,根据《泰州市区城建新提升新两年行动计划(2017-2018)》安排,同意实施吴陵路(迎春西路-扬州西路)工程。原则同意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吴陵路北延(迎春西路-扬州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吴陵北路南起迎春西路、北至扬州路,道路长723米、宽45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同步建设的金田路西起拟建的吴陵北路,东至海光小学西巷道,道路长547米、宽2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

  吴陵北路路基标准横断面宽45米,断面形式为4米人行道+5米非机动车道+2.5米分隔带+22米机动车道+2.5米分隔带+5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

  金田路路路基标准横断面宽20米,断面形式为2.5米人行道+15米混行车道+2.5米人行道。

  工程配套建设排水、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绿化、照明等相关附属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2.6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132万元,由市城投公司出资。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环境保护:请按照泰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泰环审〔2016〕33号)要求,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

  请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0〕3号)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我委。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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