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092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3-13 |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2016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高新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3-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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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2016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高新区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政水〔2016〕18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泰州市区防洪排涝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泰州市2016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高新区河道整治工程。原则同意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2016年度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高新区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清淤河道3公里,其中五圩河(老通扬运河-海蜇沟段)1.8公里,向阳河(泰州大道-海陵路段)0.8公里,老前进河(永进河向南)0.4公里。开挖向阳河(凤凰河-东风路段)0.6公里。沿整治河道两岸新建挡墙护砌,护岸总长7.2公里。整理两岸河坡并进行草皮、树木绿化,绿化面积约4.04万平方米。实施引凤桥路西侧供电管线迁移。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846.29万元,其中河道整治及绿化3461.32万元,引凤桥路西侧供电管线迁移299.97万元,临时征地拆迁补偿费85万元。引凤桥路西侧供电管线迁移费用由城市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列支,其余所需建设资金由市城投公司出资。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希按照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泰政规〔2010〕3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