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102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2-17 |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迎春东路改造(兴泰路-先锋河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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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迎春东路改造(兴泰路-先锋河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基建发〔2017〕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缓解迎春东路(兴泰路-先锋河西)段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同时带动市区东部的旧城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根据《泰州市区城建新提升新两年行动计划(2017-2018)》安排,同意实施迎春东路改造(兴泰路-先锋河西)工程。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西起兴泰路、东至先锋河,全长2.1公里,宽40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改造以及亮化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暂定)。
请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0〕3号)要求,尽快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并按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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