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6/2017-10160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06-21 | ||
文 号 | 时 效 |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2017-06-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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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运河路东延(兴泰北路—老东河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基建发〔2017〕3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方便群众出行,带动市区东部的旧城改造,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及“推进市区工程建设例会第56期(2017年2月21日)”精神,同意实施运河路东延(兴泰北路—老东河路)工程。原则同意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运河路东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道路工程:项目西起老东河路,东至兴泰北路,全长2.7公里,宽45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km/h,道路断面形式为2.25米人行道+1.75米绿化带+5米非机动车道+3米机非分隔带+21米机动车道+3米机非分隔带+5米非机动车道+1.75米绿化带+2.25米人行道。
桥梁工程:建设桥梁5座,其中七里河桥跨径33米、老东河桥跨径60米、五里河桥跨径33米、任庄河桥跨径39、许郑河桥跨径52米。
配套实施排水、绿化、路灯等附属工程。其中绿化工程由市园林局实施。
三、项目总投资3308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20708万元(绿化工程81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城投公司出资。
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项目实际投资以审计后的决算为准。
四、环境保护:请按照泰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泰环海审〔2016〕46号)要求,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
请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0〕3号)精神,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认真组织项目推进。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我委。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