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8-10806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6-04 | ||
| 文 号 | 时 效 | ||||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8-06-0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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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东周港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深业〔2018〕1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泰州市区交通出行条件,根据《泰州市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东周港路(海军大道-淮河路)工程(项目审批代码:2018-321251-48-01-322795)。原则同意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东周港路(海军大道-淮河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路线走向:项目北起海军大道,向南延伸至淮河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路长约515米,主路红线宽25米,横断面主要为5米人行道+15米机非混行车道+5米人行道。2、建设与海军大道、海军南路、淮河路交叉口3处,交叉形式为十字型。3、设置2对公交停靠站,站台长30-40米。4、配套实施交通标志、路灯及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管线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415.66万元(其中土地征收费用134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