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8-10835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2-12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实施2018年市政道路养护工程的批复
  • 信息来源: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8-02-12 10:05
  • 浏览次数:

泰州市泰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批准2018年市政道路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泰达发〔2018〕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泰州城区交通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根据《泰州市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2018年市政道路养护工程。

二、项目实施范围:主要对海军大道以北、泰安路以西、长江大道以东、新通扬运河以南区域的森园路等市住建局管护范围内约52条市区市政道路进行养护维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整体改造总面积约4.3万平方米,其中人行道板改造面积约2.98万平方米,沥青路面改造面积约1.32平方米。路面灌缝约29.4公里,更换路牙约7.03公里。管道检测200公里,对破损部分进行清理维修。桥梁检测项目约160个,对不合格桥梁进行加固改造。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2.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附: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泰州市泰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18年市政道路养护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项目单位按照此方式招标

备注: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