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8-10784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9-17 | ||
| 文 号 | 时 效 |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泰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初步设计中沼气发电设备工艺事项的批复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8-09-1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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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沼气发电上网具体容量的请示》(泰蓝发〔2018〕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我委泰发改发〔2017〕63号文批复了泰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初步设计,明确项目预处理后的沼气首先满足燃气锅炉消耗需求,剩余部分通过沼气发电机进行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现对批复补充如下:
同意建设2套1500KW发电机组,发电机组各配备利用1t/h余热蒸汽锅炉。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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