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8-10818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4-20 | ||
| 文 号 | 时 效 | ||||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雨污分流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8-04-2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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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泰洁给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泰给排发〔2018〕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市区居民居住环境,完善城市生态保护基础设施,根据《泰州市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同意实施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原则同意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凤城河老城区、春兰工业园老城区、市政府周边城南新区、周山河新城区域铺设污水管网12.66公里,管径为DN300-DN1000。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7910.5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政府投资安排。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相关工作。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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