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636/2018-10841 分        类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2-12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2017-2018年新建改建公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函
  • 信息来源: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8-02-1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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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调整改建公厕项目的函”(泰环卫字2018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我委泰发改函2017232号文“关于同意实施2017-2018年新建改建公厕项目的函”,同意你单位新建、改建21座公厕。因原批文中金吉泰公厕改扩建项目在海陵区旧城改造拆迁范围内,现同意将金吉泰公厕改建项目调整为吴州北路公厕改建项目。我委泰发改函2017232号文批复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函告。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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