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41636/2018-10787 | 分 类 | 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9-17 | ||
| 文 号 | 时 效 | ||||
- 信息来源:投资处
- 发布日期:2018-09-1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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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双墩路(京泰路-金东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交投司〔2018〕1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泰州市域交通出行条件,同意实施双墩路(京泰路-金东路)建设工程。原则同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双墩路(京泰路-金东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审批代码:2018-321202-78-01-341913。
二、路线走向:项目西起金东路,向东延伸至京泰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路长约483,主路红线宽18米,主要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2、交叉口工程。建设与金东路、王墩河路、京泰路交叉口3处,交叉口形式为十字型。3、设置公交站台1对,站台长约12米,宽约2-3米。4、配套实施绿化、交通标志、路灯、给排水、强弱电、燃气管线等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927万元(其中征地费用586.8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为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相关招标事项应严格按照我委的核准意见组织实施,招标公告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对我委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向我委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有其他招标事项,应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条例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请接批复后,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住建部门审批。并请按照《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泰政规〔2011〕7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概算报审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方面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时,需及时向本委申请办理相关变更事宜。项目完工后要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抄报我委。
此复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